青年人生活在對明天的憧憬中,老年人生活在對昨天的回憶里。雖說記不清是誰說的大意如此的話,但它描述的應該是一種常規。所以,述說往事、撰寫回憶錄,通常是老者的“專利”。從唐代詩篇所見的“白頭宮女在,閑坐說玄 宗”,到今天數不勝數的回憶錄,莫不如此。而且所回憶的內容,大多與高層、大人物有關。這一常規,隨著《紅底金字——六七十年代的北京孩子》一書的出版問世而受到沖擊。這是一部中年人寫的回憶錄,追記了“北京孩子”在那個充滿激情與荒唐的年代里的生活,包括他們“復課鬧革命”的學習插曲,課外活動,各種自得其樂乃至于不乏惡作劇的“玩”法,由電影、小人書、字書構成的“精神食糧”,以乒乓球、自行車、游泳構成的“三大運動”,簡單而又酸甜兼備的日常生活,以穿戴、打群架、煙酒“享受”構成的當年“時尚”。書中沒有正面記載驚心動魄的歷史事件,而是把當年“小人國”里面的種種“風情”、甚至是有點難登大雅之堂的“雞零狗碎”,細細地揀選出來,以散淡而優美的文筆,串連成別具特色的“少年社會實錄”。它依靠細節的挖掘、精妙的點評,令人遐思不已。
單說《紅底金字》的封面設計,就頗具匠心。以“毛體”書寫的四個金字,題壓在以紅色為基調、間有黑色相雜的混沌世界之上,太容易使人聯想到“紅衛兵”袖章、特定年代的“紅色恐怖”、令人敬畏的城墻。它在紛亂、浮躁之中,隱現著一種說不清、道不明卻無處不在的“皇家威嚴”。《紅底金字》盡管不是小說,但它以“京味”語言書寫京城的世俗生活,從這個意義上說來,它與老舍、鄧友梅、劉心武、王朔的京味小說,有異曲同工之妙。作者在《序》中開篇明義:“北京孩子沒多大出息”,如果有誰認為這是一種“謙虛”,那就“上當”了;請看下文:“北京孩子較少‘于連性格’,說得直白一點,是北京孩子散淡”。何謂“散淡”?是不屑于茍茍鉆營,是淡泊名利。在當下,難道不是一種美德?所以,作者的開篇自白,即便不是“自詡”,也是潛藏著自得的“自嘲”。北京人有資格自豪、乃至于自傲。即便是在全國大亂的年月,身在北京也可以享受“外地人”所不具備的“待遇”,至少“優越感”是存在的。譬如說,外地的“紅衛兵”為了到北京接受“紅太陽”的檢閱,是要遠行千萬里的,而北京的孩子則可以安享地利之便。至于書中所說到的,在重大節日,幾十萬的北京孩子要在廣場充當“組字”的人山人海;外國元首來訪,從機場到國賓館幾十里的“夾道歡迎”,也要由孩子們來扮演“迎賓”的角色。為了完成這些“政治任務”,當年參與其事的孩子們,現在說起來必定是感嘆“太不值了”!然而回想當年,外地的孩子想要獲此“殊榮”(或用現在的話來說“受那罪”),那是絕不可能的。生活在京城,你會身不由己地多聽到一些什么,多想到一些什么,所以北京人的言談無意間多了一點政治色彩。如果有意于讓地域性、群體性的回憶錄,多承荷一些社會意義,北京顯然是“首善之地”。又譬如,書中多次講到的胡同、大院以及發生在其中的故事,也是北京獨特地域文化的體現。
因此,《紅底金字》首先吸引的讀者群,應該是現在50歲上下的北京人。這些被稱之為當今社會“中堅”的人群,突然發現這樣一部以他們的青少年生涯為記錄實體的著作,一定是“眼前一亮”,閱讀的過程就是懷舊的心理路程。我的妻子就是生在北京長在北京的人,我攜帶《紅底金字》回家,她一看到書名,就毫不客氣地一把搶走“我先看”。她幾乎用了一個通宵看完此書,說了一句:“寫的有點意思”。隨后補充了一句:“里面說的孩子們干的事,我差不多都干過。”眉宇間竟然流露出少見的羞澀和自豪。我吃驚了:“一個女孩子?”回答是:“你以為怎么著?‘文革’最亂的時候,我們一個單元樓的人家,大人不是被關押審查了,就是忙于造反去了,十多個孩子都沒有人看管。那會兒我下樓,根本不是走,而是騎在樓梯扶手上一路滑下來!拐彎絕對沒有問題,技巧高明極了!”我只有目瞪口呆的份了!她意猶未盡,再次補充:“說到‘打群架’,有個問題書中沒有說透:最常見的‘打群架’,是發生在大院孩子與胡同孩子之間。不同階層之間的矛盾,在孩子身上都看得出來。”老天!緊急打住!再說“階級分析法”就要出來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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