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元136年(東漢順帝永和六年),大將軍梁商臨死時,對他的兒子梁冀說:“吾以不德,享受多福,生無以輔益朝廷,死必耗費帑臧,衣衾飯玉匣珠貝之屬,何益朽骨﹖”他要求喪事從簡:斷氣以后,馬上拉到墳地,即時殯葬了事。但是,死之后,順帝劉保親臨梁府吊唁,頒下旨來:“賜以東園朱壽器,銀縷,黃腸,玉匣,什物二十八種,錢二百萬,布三千匹。”
雖然,梁商有遺言,死后不要“百僚勞擾,紛華道路,祗增塵垢,雖云體制,亦有權時,方今邊境不寧,盜賊未息,豈宜重為國損﹖”但皇帝不干,他之所以要大辦特辦,備極哀榮之能事,因為死者是他的老丈人,他不得不如此做。而且,梁商是替他管理國家的大臣,沒什么大功勞,也沒什么大紕漏,就更得大做特做。盡管如此,劉保的老婆梁皇后,梁商的女兒,還嫌不怎么滿意,她的賞賜比順帝差不多翻了兩番,“錢五百萬,布萬匹。”
從近代挖掘的漢墓中,若有“黃腸題湊”這類高規格的葬制,用許多柏木圍繞棺橔,整齊排列,說明被葬者一定是地位很重要的人物。梁商所以能夠享受這等待遇,因為他們家一門先后出了三位皇后。一位是和帝的生母,死后被追封為恭懷皇后,一位是現在順帝的皇后,還有一位,就是皇后之妹,不久又將成為桓帝的皇后,所以,像梁商這樣一位有多個皇后為后臺的大將軍,能夠在生命最后一刻,說出這番葬事從儉的話,也頗能表明梁商此人,盡管做了很大的官,擁有很大的權,還能有一份最起碼的知道自己為外戚的明智。
《東觀漢記》對他的評價簡直近乎溢美:“其在朝廷,儼恪矜嚴,威而不猛。退食私館,接賓待客,寬和肅敬。憂人之憂,樂人之樂,皆若在已。輕財貨,不為蓄積,故衣裘裁足卒歲,奴婢車馬供用而已。”如果,再以《后漢書》中對他的議論看,“自以戚屬居大位,每存謙柔”,足以了解他檢束自己的隱衷。在封建社會的宮廷斗爭中,宦官是最為人詬病的一群,外戚的名聲也好不到哪里去,這位大將軍能有這點清醒,能有這點謹慎,也就難能可貴。
他的兒子梁冀完全是他老爹的一個反動,一個紈绔浮浪的高干子弟。有一次,他父親與洛陽令呂放,也就是首都的市長聊天。其間,自是出于朋友的善意,呂放示意梁商,老人家,您要好好約束一下兒子才是。他父親聽了以后,很惱火,把梁冀找來訓斥了一通。這小子來一手絕的,你給我老子添堵,我要你的命。派殺手在半路上把這個多嘴的市長干掉了。梁冀怕他老子查出來,謊報是呂放的仇人所為,并推薦呂放的弟弟呂禹接任洛陽令,大肆捕殺,滅口無證,自己卻逍遙法外。
梁商死后,不到半年,梁冀由河南尹,接替其父的位置,當上了大將軍,參錄尚書事,位極人臣,自是順理成章的事情。他的大妹妹,為順帝皇后,帝死,迎立沖、質、桓三帝,均由她臨朝執政,為了鞏固其地位,也頗精心于權術,女人一旦醉心于權力,便是十分可怕的事情。這兄妹倆與其父梁商不同之處,梁商領受過外戚之苦,所以能夠稍稍自律,未敢太作孽;年輕一代,只知道外戚之得便宜的好處,所以恣意妄為,毫無顧忌,缺乏最起碼的自知之明,最后自取滅亡。
梁商所以檢束自己,因為他的祖父梁竦,“有三男三女,肅宗納其二女,皆為貴人。小貴人生和帝,竇皇后養以為子,而竦家私相慶。后諸竇聞之,恐梁氏得志,終為己害。建初八年,遂譖殺二貴人,而陷竦等以惡逆。詔使漢陽太守鄭據傳考竦罪,死獄中,家屬復徙九真。”所以,梁商幼年,是在這種宮廷斗爭的陰影中長大的,領教過充軍發配,家破人亡的苦痛,付出過沉重的代價。后來,竇家倒了,掃地出門,梁家平反,重新輝煌。也許看透了外戚家的興亡榮枯,都是須臾間事,梁商直到臨死,也沒敢乍翅。
但歷史的反復,有時也來得太快,梁商辛辛苦苦打下的基業,一轉眼間,就在自己的第二代手中敗了家。掘墓人不是別人,正是自己的兒子,兒子敗壞老子的遺產,孫子顛覆祖輩的根基,尸骨未寒,江山易色,魂幡尚飄,舊調新彈,這也是所有第一代創業者始料不及的悲劇。《后漢書》這樣描寫梁冀,“為人鳶眉豺目,洞精眄,口吟舌言,裁能書計。少為貴戚,逸游自恣。性嗜酒,能挽滿,彈棋,格五,六博,蹴鞠,意錢之戲,又好臂鷹走狗,騁馬斗雞。”
如今,能知道“格五,六博,蹴鞠,意錢之戲”是怎么一個玩法者,大概是找不到的了。李汝珍寫《鏡花緣》,就感慨古代若干游戲技藝的失傳;有一次,我聽一位研究清代宮廷的學者,論及時下的古裝電視劇,大搖其頭說,不是哪一點不像,而是壓根兒就沒有一點像。不過百年之隔,就生疏如此,漢代花花公子們的游樂,更是無法知悉。但以今譬古,估計也相當于現在流行的按摩、桑那、蹦迪、酒吧、高爾夫、彈子房、卡拉OK以及三陪小姐的全套服務吧﹖
從這些細節來看,梁冀只能說是一個活生生的吃喝玩樂的衙內,如果僅此而已,他老子在地下也就可以長眠了。但是,從古至今,又有幾個衙內僅僅滿足于吃喝玩樂這四個字呢﹖權力這東西,是首先要把握在手里的東西。所以,梁冀倚靠著他當皇后的妹妹,長期獨攬大權,達二十多年,簡直到了“和尚打傘,無法無天”的地步。當他炙手可熱時,“其四方調發,歲時貢獻,皆先輸上第于冀,乘輿乃其次焉。吏人齏貨求官請罪者,道路相望。冀又遣客出塞,交通外國,廣求異物。”
有一個叫士孫奮的扶風人,很有錢,梁冀打他的主意,把自己的坐乘,連馬帶車強行抵押給這位富翁,要貸款五千萬。這種勒索,與明搶也無什么差別。士孫奮沒法,不敢不借,但借也等于肉包子打狗,有去無還。于是,給了梁冀三千萬,以求消災。哪知梁冀大怒,給你臉,你不要臉,于是一紙公文把士孫奮告到了扶風縣,誣陷士的老娘,曾是梁府替娘娘管私房錢的女婢,偷了他們家白珠十斛,紫金千斤,逃跑在外的。官府哪敢忤違梁冀,他怎么說,就怎么辦,“遂收考奮兄弟,死于獄中,悉沒貲財億七千余萬。”
所以,大臣黃瓊上疏:“諸梁秉政,豎宦充朝,重封累職,傾動朝廷,卿校牧守之遷,皆出其門,羽毛齒革,明珠南金之寶,殷滿其室。富擬王府,勢回天地,言之者必族,附之者必榮,忠臣懼死而杜口,萬夫怖禍而木舌。”其實,黃瓊敢于這樣冒犯梁冀,是知道自己不久人世,才直言不諱地向皇帝說出了真相。但是,在封建社會內,外戚能把持朝政,為非作惡而有恃無恐,通常因為那個做皇帝的男人,不是年齡太小,童稚無知,被控制操縱,便是昏庸無能,行尸走肉,被蒙蔽愚弄,由此,便知道黃瓊疏上以后,說了等于沒說,屁事也不頂用的。
外戚,是一個古老的話題,司馬遷著《史記》,專門有《外戚世家》一章,說明了自遠古起始,中國統治者的母族和妻族的姻親們,染指權力,是一個值得關注的政治現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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