讀書貴質疑,明代學者陳獻章云:“疑者,覺悟之機也,”若有疑不質,就成了書本奴隸,一旦留下誤解與妄解,難免產生一謬留千載的憾事。拜讀白子超先生《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》一文后(原文載《新民晚報》),擬對該文所引的六種解譯作一補充,權作第七種解譯,能否判為正解,不才未敢遑論,謹移樽就教于子超先生。
歷來,對于“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,近之則不孫,遠之則怨”這三句語錄的譯解,誠如白文所引的譯證,不但把“唯女子……”中的“女子”(古文合成詞組)譯為“女人”(現代單純詞),而且幾乎一律將“女子”譯同于“小人”。當代儒學大家南懷瑾先生也說:“有一次一個婦女團體要我去講中國文化,就有一位提出(陽貨)這兩句話來問我,我說我不敢說,我說了你們要上來打我的。她們說不打。我說你們不打,我就贊成孔子的話,這是沒有辦法來替婦女們辯護的。”(語出南懷瑾《論語別裁》)猶見“只有女子與小人一樣難以教養”的譯解,似乎成了一種約定俗成的“定譯”。我查閱了李澤厚先生的《論語今讀》和其他多種名家譯本,基本上大同小異,“唯女子”兩千多年來竟牢牢地與“小人”綁在一起。唯因持此“定譯”的多為名家學者,令人持疑而難質……然而,學古不泥古,疑義相與析,又不甘存疑善罷,乃因從古文今譯的“信”、“達”、“雅”三個互相依存的標準來衡量這一“定譯”,總是感到疑云難消。倡行“克己復禮”的孔子,自然心懷敬母愛妻的仁德,豈能違背倫理道德,一桿子將慈母與淑妻也打入“小人”的泥淖里呢?況且一部《論語》通篇中心只四字:“為人為文”的道德行為規范,主要教育對象是莘莘學子,并非是當時的閨中女子。從來論文強調“文品”與“人品”的融通辨析,倘若孤立地就文譯文,斷章釋義,乃至望文生義,表面上看也信似忠于原文,如顧及全文整段,就會發現牽強附會,使人難以信服。
存疑數十年,終于在去年春天從人民日報出版社的《論語新解》中尋到了解疑答案,我欣喜不已。原來,疑問的癥結出在用后代通用的單純詞“女子”(名詞+詞綴),去套用孔子(春秋時代)文言實詞的合成詞組“女子”(代詞+名詞)。《論語》中所涉的“女”字,在詞義和語法功能上有多種分工,其中有18個“女”的音義訓詁無一例外都同于“汝”(ru),都是人稱代詞,譯為“你”或“你們”;而“子”是古文名詞,譯為“學生或弟子”。系因《陽貨》篇載中的“女子”并非現代文中的單純詞,而是由兩個單音實詞構成的詞組。
辨別了古今詞語在虛、實、音、義,以及語法功能等方面演變的誤差,《論語·陽貨》篇載的原文即可作如下解譯:
“只有你們(幾個)學生和小人一樣是難以教養的,教給你們淺近的知識就不謙遜(而自滿),教給你們深遠的知識就埋怨(因不懂而怨天尤人)。”
上文新譯并非主觀猜測,系按古文今譯的規范詮釋的。古文中“女”作“汝”通用已屢見不鮮,“子”作學子、弟子解譯,誠為正解。語言文字是隨著社會的發展而演變的,“拿現代文中的‘女子’,套兩千多年前春秋時期文言文中的‘女子’,失之偏頗”(金池:《論語新譯》)。“有時真理只要跨進一小步,就會成為荒謬”。循此,倘若這一最新解譯能予認同的話,無疑是讓孔老夫子蒙冤受屈了兩千多年,怎不令人浩嘆千古!
譯文之道千變萬化,唯此,朱自清先生對古文翻譯曾有提示:“任何詞句和語匯都是可以分析的。”文場學林多諍諫,畢竟隨人說短長者多,深思獨疑者少,稍有疏忽很容易鬧出“以今淆古”的笑話,甚至滑入謬誤,尤在古文翻譯與古文教學中,這樣的教訓屢見不鮮。《咬文嚼字》載譽風行12年,大行其道,便是明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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