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玄武》的寫作是一次長途跋涉,用了將近三年的時間,到了最后,竟至筋疲力盡,放聲而哭。
這一次,我是與自己的體力、才力、心力作了最大的較量的,甚至到了一個寫作者能夠承受的生命極限。近50萬的字符密密麻麻地擺在字紙上,像覓食的蟻群,陣勢壯闊,卻卑微可憐。我不禁問自己,文字到底能給人類帶來什 么?
悲涼過后,我陷入麻木。因為從我指縫里擠出的文字,一旦形成規模,就有了自己的生命,你即便是個創造者,卻也不再擁有支配其命運的能力。這一點,與上帝的境遇相仿佛,他雖然創造了人類,卻拿蕓蕓眾生沒辦法。
我的意思是說,《玄武》既然已經完成,它今后的命運——或衰或榮,或悲或喜,不再是我關注的話題。世間的榮譽是給人類預備著的,上帝不指望蕓蕓眾生的獎項。這個比喻很蹩腳,但它指出了真相:在文壇上存活并經受評判的是作品,而不是作者;作者的使命只是“完成”。之后的自尊是什么也不說,即:靜觀,邊緣化。況且,精神之光在堅硬的現實中,從來是微弱的,所以,寫作者縱然有超人的天賦和超常的感悟,也絕不會成為振臂一呼、應者云集的“王”,他只能做自己的精神之王。
《玄武》的寫作之旅,之所以疲憊,是因為他涉獵了人與土地這個重大主題。
我對諾理斯的“小麥三部曲”和懷特的《人樹》懷有極大的敬意,這兩部書,我每年都要重新閱讀一次。它們對人與土地的關系的挖掘,既有歷史的脈源,又有人性的深度,幾乎到了后人不可超越的地步。我稱它們是關于土地的“圣經”。所以,面對中國大量的走紅、獲獎的農村題材的作品,作為一個以寫鄉土為主攻方向的作家,我并不覺得有絲毫的壓力,相反,我有一種沉靜的自信,覺得“偉大的鄉土敘事”對中國文學來說還有“填補”的機會。我寫作《玄武》的勇氣便由此而生。其間還不斷地得到了邱華棟先生的點撥,又吸收了胡安·魯爾福和埃林·彼林的文本營養,我的信心就更足了。
同時,我之于鄉土寫作,有著客觀上的優勢。我出生和成長于京西的山地,有刻骨銘心的土地記憶。走出校園之后,我一直工作在基層鄉鎮,從指導農民科學種植的農技員做到了能夠“左右”土地的局部命運的鄉官,其生活狀態均是鄉土的,生命的受用,也是土地上的陽光雨露和“原生態”的鄉村情感。這就意味著,我的土地文字,是感同身受的,是從大地的血管里流淌出來的,而不是在封閉的書齋里的主觀想象和臆造。或許它不夠雅遜,不夠精致,但,真實而準確。也就是說,它具有土地自身的品質。
如果必須給“土地”一個文學上的意象,那么,這個詞就是“黑夜”。黑夜是個神秘而巨大的存在,它一片空茫,無邊無際,有無限的可能性。它既可藏匿什么,也可呈現什么,絕不像陽光下的物事,涇渭分明、一目了然。因此,溫柔與堅硬,明亮與曖昧,恩情與仇怨,貞淑與猥褻,大度與褊狹,忠誠與反目,高貴與卑下,微笑與血淚……是相伴而生的。人與人之間,人與物之間,物與物之間,不是非此即彼的關系,而是不此不彼、既此既彼。
比如說土地上的悲劇。一切的悲情與怨事,都非由“蛇蝎之人”所造成的,也非盲目的命運使然,而是由鄉土中的每一個人共同制造的——他們都不是壞人,也根本沒有制造悲劇的本意,他們只是本分地扮演著生活“分配”給他們的角色,每個人都有為何如此行事、如此處世的理由,每個人的理由也都符合社會確立的人情與倫理——一切都是順乎自然的發展,無可無不可,無是也無非,既無善惡之對立,也無因果之輪回;然而,正是這種自然狀況下的“無罪之罪”,這些“通常之人情”,毫無預謀地制造了一個又一個的悲劇。
一句話,在土地之上,每束陽光都有其照耀的理由。生活的真相,使世俗的道德標準和社會綱常常常處在無法指認、無法評判的地位。
所以,《玄武》的寫作,我心血的凝聚之處,是努力挖掘、探求和呈現土地上的種種“理由”,而不是主觀評判。這樣的寫作姿態,或許有些偏低,但與“良知”接近,與心靈的安妥有益。
我的本意還在于,用這種最“原始”、最質樸的方式,為讀者提供一個超越世俗的是非、善惡的道德評價,而進入到經驗的內部、人性的深度的“黑夜”一般的文本,因而在“共同的作用”下,在我們的心靈深處,建立一種道德之上的“道德”、倫理之上的“倫理”,即:土地道德,或大地倫理。
這種道德與倫理最核心的部分有兩個關鍵詞——
一是包容;二是悲憫。
或許還有第三個關鍵詞,即:自醒,或自我善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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