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日的圖書大廈異常熱鬧。售書廳滿眼是書,書架上放不下,就堆在地上,人們在中間走,如進了迷宮。書的品種也多了,天文地理、陰陽八卦,只要你想要的,大多能找到。現在的人真幸福,如果書算是財富的話,大家都算“百萬富翁”。
有時候感嘆自己生不逢時,最好的年華只能“偷讀”。“文革”時期,學校“停課鬧革命”,我每天跟著大孩子瞎跑,最愛去的地方是“廢品收購站”。“破四舊”剛結束,我們或去“五七干校”或去“上山下鄉”,最需要處理的就是書,每天都有人賣書,廢品站經常排長隊。
當時成摞成捆大部頭的外國書、硬皮殼的精裝書、美麗的圖畫書都仨瓜倆棗地廉價賣了。書店除了“小紅殼殼書”,就是“大紅殼殼書”,學校圖書室也不讓進,想看書只能自己想辦法。最常干的是在廢品站看熱鬧的時候順便“偷”幾本,反正賣不了什么錢,大人不管。小孩子的原則是找彩色的、紙好的、厚的。真“偷”到不少好書,莫泊桑的《俊友》就是那時看的,盡管讀不太懂,但很喜歡插圖中軍官杜洛阿的形象:“高高的身材不胖不瘦,略顯火紅的天然栗色卷發從頂門中央向兩側平分,配著一撮像是泡沫一般在嘴唇上卷起的髭須。”
印象最深的是《牛虻》,看完偷偷給同學娜娜講牛虻與瓊瑪的愛情,我聲情并茂地朗誦著:“在你還是一個難看的小姑娘時,瓊瑪,我就愛你。那時你穿著方格花布連衣裙,系著一塊皺巴巴的圍脖,扎著一根辮子拖在身后。我仍舊愛你。”我這邊眉飛色舞,她那邊眼淚就下來了,當時我就傻了。
也有失手的,有一次順手摸了一本色彩斑斕的《科學養豬》,超級地郁悶。
插隊的那個小村子很偏僻,沒有書,沒有報紙,沒有電視。幾個月才放一回電影都是“老三戰”,日子過得很無聊。一天老牛找我小聲說“晚上來一趟”。男宿舍里已經有好幾個人,昏暗的燈光下一個封皮已經破爛的筆記本,是小說《第二次握手》。我嚇一跳,“手抄書?犯法的!”當時手抄書列為“禁書”、“黃書”,如果傳看,會被公安抓起來。老牛瞪我一眼,“就你明白,不是內部人都不叫。”當時我們正熱戀,算“內部人”。
我剛看了一頁:“1959年深秋,在北京前門大街的一條小巷深處,一輛小轎車戛然停下,一位教授走下車來,他叫蘇冠蘭……”就再也放不下了。丁潔瓊和蘇冠蘭幾十年纏綿凄婉的愛情故事,情節曲折,文字流暢。老牛說“就借三天,咱們分頭抄。”把嶄新的筆記本從中間拆開,每人分一沓紙。那個晚上我抄了一夜。很多年以后才知道作者叫張揚,因為寫這本書蹲了七年牢,“文革”后才平反。后來小說被改編成電影,我覺得電影遠沒有書好看。我們那本“真跡”不知道流到哪兒去了。
上大學時,思想禁忌少了,書多起來了,可窮學生買不起,圖書館的新書又不借學生。我與圖書館文藝部老師套近乎。她為我想了個辦法,“你幫我們開個介紹新書的專欄,這樣就可以名正言順拿書看了,千萬不能轉借別人”。我偷偷把書拿回宿舍,趁屋里沒人包上牛皮紙,帶到課上看。那門課程叫“音韻學”,任課教師好像是福建人,我一點聽不懂,正好偷偷看小說。從那以后,圖書館的櫥窗里不斷有“新書介紹”,那算我最早“發表的作品”。
大二時,某雜志刊登了一部長篇小說《冬天的童話》,引來許多爭論,聽說“要收回”,立刻引起同學們極大的興趣,可是到處買不到。好不容易搞到一本,人家限我兩天讀完。這回得感謝科技現代化:不用抄,每人出兩毛錢,復印了一本。我藏在宿舍拉上簾子偷偷看,沉浸在“只限半天”的時間里。
找到一本好書絕對是一種享受,如果后面有人排隊,限時看,感覺更好。“偷讀時代”的我,無數次幻想什么時候書能隨便看,喜歡的書能買得起。如果能坐在搖椅上抱本好書,呵呵,那感覺一定神仙一般。現在我家陽臺上擺著搖椅,家里書滿為患,多到成災,反而不看了。也許是環境、心情變了,讀書的欲望不那么強烈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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