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最后一課》是法國著名小說家都德(1840-1897)的名篇之一,由于該文經常選入我國中小學課本,知名度甚高,是中國讀者十分熟悉的一篇小說。
中國人知道《最后一課》主要因為胡適早年曾譯過這篇小說。胡適譯這篇小說,根據其《日記》記載,時間應在1912年9月,先發表于上海《大共和日報》(1912年11月初) ,小說名為《割地》,兩年后又刊于《留美學生季報》二卷一號(1915年3月)。在刊登此譯作時,當時任《留美學生季報》的編輯任鴻雋曾在正文前加了一段“編者識”:“此篇為吾友適之所譯曾登上海某報者,夙愛其沉痛雋永。當今歐洲之戰,法德世仇實種其根,則《割地》之作讀之愈覺有味。因請于適之而載之。”這里所謂上海某報,指《大共和日報》,由此知,這篇小說譯文的最初發表當在1912年11月初,它當是我國翻譯都德小說最早的譯本。為了確認這一點,必須對稍后的另一譯本作點辨偽的工作。
在胡適譯文刊出后不久,1913年1月,《湖南教育雜志》上又發表了匪石譯的《最后一課》。此譯文過去并不為人注目,自上世紀90年代在《中國近代文學大系·翻譯文學集》(施蟄存主編)刊布之后,學界竟有人認為此譯文是《最后一課》最早的中譯文本。必須說明,《中國近代文學大系·翻譯文學集》在處理這一文本時出現了兩大失誤:一是時間,所謂譯文刊于1903年1月出版的《湖南教育雜志》,實際上此時該雜志并不存在。查《中國近代期刊篇目匯錄》(第5分冊第90頁),《湖南教育雜志》1912年6月創刊于長沙,匪石譯的《最后一課》刊于該雜志第2年第1期(1913年1月31日)。很明顯,《翻譯文學集》所謂的“1903年”乃是“1913年”之誤。一字之差,把譯文發表時間提前了十年。于是學界便有若干人未辨真偽,把《最后一課》的首譯權輕松地讓給了匪石。《翻譯文學集》編者出現的第二大失誤,就是把“匪石”坐實為南社詞人陳匪石。據考證,二者并不相干。
2002年,北京大學比較文學博士生韓一宇女士,通過對胡適譯本和匪石譯本的對照,發現后者是一個在胡適譯文基礎上加以“修改”而成的偽譯本(所謂偽譯本,即譯者面對的不是一個原文文本,而是對另一個母語譯本的改寫)。根據韓博士的提示,我最近又重新核對、比照這兩個譯本,結果表明,韓博士的研究結論是完全正確的(詳見韓一宇:《“陳匪石譯”〈最后一課〉與胡適譯〈最后一課〉考略》,載日本《清末小說》總第25期,第158-166頁)。
我們知道,胡適為了照顧當時受眾的欣賞習慣,他的譯文是有刪節的。為了和我下面將要推薦的另一個由女性翻譯的全譯本區別,必須指出這一點,盡管這種情況在中國早期的文學翻譯中并不罕見。將胡譯與原文對照,主要有四處大的刪節與省略:①小說自始至終未出現主人公弗朗茨的名字;②刪去了弗朗茨去學校的路上曾與鐵匠相遇的細節;③刪去了阿梅爾先生在最后一堂課上批評學生家長與自我批評的話;④小學生練習寫字時,面對鴿子低低的叫聲,小弗朗茨的心理反應也刪去了。而以上四處刪節無一例外地出現在匪石的譯文中。正如韓一宇博士所指出的,這就充分說明,匪石面對的文本并不是都德《最后一課》的原文,而是對胡適譯本的改寫。當然,匪石譯本較之胡譯本在文字上也略有不同。但必先指出:匪石本的“修改”處,只能說是距離原文更遠,語言累贅,譯得更差。先舉一例,說明匪石于法文的隔膜。比如“par鄄ticipe”(此系法語中的語法術語,應譯為“分詞”),胡適譯為“動靜詞”已有些費解;而匪石譯為“疏狀字”則更加離譜。再如,小說中有這樣一段文字:阿梅爾先生準備了嶄新的寫字卡,用美麗的圓體字寫著:France;Alsace;France;Alsace。胡適譯為:(先生)寫著“法蘭西”、“阿色司”、“法蘭西”、“阿色司”四個大字(詞);而匪石譯為(先生)“寫著法蘭西阿色司四個大字放在桌上”。后者的(改寫)雖屬于比著葫蘆畫瓢,但因沒有將“法蘭西阿色司”重復書寫,所謂“四個大字”(應是兩個大字)的譯文也就錯了。類似的例子還有一些,茲從略。
胡適是都德《最后一課》(最先題名《割地》,后恢復原名)最早的中譯者,盡管有若干刪節,他翻譯的這篇洋溢著愛國主義精神的小說,其歷史功績是應當充分肯定的。胡適是中國第一位都德小說的譯介者。由于他在新文化運動中的領袖地位,以及爾后多次選入教科書的媒介作用,極大地擴大了《最后一課》的傳播空間及其影響,成為進行愛國主義教育的最佳教材之一。
就在胡適譯本問世兩年之后,名不見經傳的一位女譯者黃靜英的全譯本出現了。
黃靜英,她是近代一位女小說家兼翻譯家,遺憾的是,對她的生平我們幾乎不了解。我通過查閱舊報刊知她為蘇州人,系蘇州宏志女學堂的外語教師,她的英語、法語都很好。她的丈夫姓吳,故她有時署名吳黃靜英。她有創作小說《獨臂少尉》、《拾翠》、《阿鳳》、《雪子》、《負心郎》、《割臂盟》、《覆水》、《釣絲姻緣》,翻譯小說有《五萬元》(偵探)、《妒婦遺毒》和《最后之授課》。
《最后之授課》(現通譯《最后一課》,署名“靜英女士”)刊于《禮拜六》第42期(1915年3月20日),比胡適譯本晚兩年,但,黃靜英的譯本(以下簡稱黃譯本)是一個全譯本,沒有刪節。特別值得注意的,我們上面所指出的胡譯本刪節處,在黃譯本中均譯了。為了充分地、正確地認識黃譯本在中國近代翻譯文學史上的價值,現我將胡譯本、黃譯本和法文本作如下對照。
第一,我之所以稱黃譯本為全譯本,即凡是胡適刪節的地方,黃譯本均照原文譯出。比如小學生弗朗茨去學校上課,在路上遇到鐵匠瓦克特爾的一段描寫,胡譯本刪掉了。黃譯本云:“路經村中衙署,鐵柵上張一告示,予恐此為法蘭西軍隊之敗報,不敢近視,但疾趨而過(以上胡譯本有,只是譯文稍有不同;下面的文字,胡譯本刪節)。遇冶工阿魯臺,手攜稚子立街沿讀文告,謂予曰:‘汝何亟亟,汝上學殊早,顧……’予恐上課時屆,不及與語……”黃譯本將胡適刪節的這一段文字譯出來了。
再如,阿梅爾先生講完課文,小學生練習寫字,有一段關于弗朗茨的心理描寫,胡譯本刪去了,黃譯本云:“時室中寂寂,但聞筆尖著紙,蘇蘇有聲。忽有黃金蟲洞窗而入,茍在平時,小學生中必有張手欲撲者,顧茲時則絕無一人留意及此。予仰視窗外,屋上白鴿一群,方高下其首,作閣閣聲,思及我輩,既因割地而淪為奴隸,國語且不之保矣。嗟此群鴿,其亦當作普魯士語否?”
以上兩處,胡適均刪節,而黃靜英都照原文譯出。
第二,關于小說中人名、地名的譯音,黃譯較胡譯更接近今譯。小說中的老師,胡譯為漢麥;黃譯為恩梅爾(今譯為哈梅爾)。法國割給普魯士的兩個省,胡譯為阿色司、娜戀;黃譯為阿爾薩司、羅林(今譯為阿爾薩司、洛林),黃譯與今譯幾乎完全相同。再如,胡譯文中省略的人名、地名,黃譯也接近今譯,如普魯士兵操練的地方,黃譯為里泊爾牧場;今譯為里貝爾牧場。由人名、地名與今譯的接近程度,可以判斷黃靜英的法語水平是相當不錯的。如果聯系近代譯壇有關人名、地名譯音混亂的情況,真是不可同日而語了。
第三,尤值得一提的是黃靜英關于小說中“participe”的翻譯。上面已提到,“participe”,胡適譯為“靜動詞”并不準確,但考慮到20世紀初的中國語言學界其語法學尚屬模糊階段,很難有準確的翻譯。令人感到驚訝的是,黃靜英竟然能將“par鄄ticipe”正確地譯為“分詞”(譯文:“恩梅爾先生課文法方及分詞”),這說明這位女翻譯家的法語確實達到了相當的水平。
第四,黃靜英的譯文忠實于原著,基本上是逐字逐句的譯,譯文系淺顯的文言,自然流暢,在“五四”前的文學翻譯中應屬上品。當然,黃譯中也有錯譯,如把老師穿的深綠色的禮服譯成“黑色禮服”;黑綢小圓帽譯成“褲亦黑綢”等等。
根據以上四點,我們可以充分肯定《最后之授課》全譯本在中國近代翻譯文學史上占有的重要地位。
我曾經在《20世紀女性文學的一個盲點》(刊《文藝研究》2007年第12期)中指出:20世紀初(1900-1919)在中國文壇上破天荒地出現了一個女性翻譯文學家群,這是十分值得珍視的一份寶貴的文學遺產。但這一點至今未引起學界的關注。像陳鴻璧(1884-1966)這樣有成就的一位女翻譯家,竟被日本研究中國近代翻譯文學的資深專家說成是一位“男性的假借”(詳見中村忠行:《清末偵探小說史稿》,日本《清末小說研究》總第4期,1980年出版)。數年前我曾在《中華讀書報》(1998年6月17日)撰文予以批評。今天我所介紹的黃靜英《最后之授課》全譯本,是20世紀初女性翻譯文學迅速崛起的另一明證。我寫此文旨在拋磚引玉,希望能引起學界對這一女性翻譯文學家群體的關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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