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下,中國文壇有這樣一個“潛規則”――拿“紅包”寫評論,而且近年愈演愈烈,導致評論家只有溢美之詞,對作品的不足之處卻一言不發。
對此,社會各界評論不一,有人棒喝怒罵痛斥,有人則呼吁評論報酬制度化。而筆者在此只想作一下理性的分析。
從某一層面來看,拿“紅包”寫評論可謂“一舉兩得”:評論家可以得到更多看得見的實惠,而被評論的作家和作品則會“身價倍增”、銷路大開、財源廣進,評論者和被評論者“利益均沾”、達到了“合作共贏”,豈不樂哉!
但從長遠來看,拿“紅包”寫評論則可謂“兩敗俱傷”:你評論家寫得天花亂墜雖然可以暫時蠱惑讀者,但等讀者看完“金玉其外、敗絮其中”的作品后,他們又會怎樣評論所謂的評論家?對所謂的作家又會產生怎樣的厭煩情緒?他這次“上當受騙”了下次還會購買你的作品嗎?到頭來,恐怕這樣的評論家和作家都會失去民心,同時也就是失去了自己的市場。
不難想象,拿“紅包”寫評論的最終結果必然是:讀者花高價錢買“精神垃圾”,評論家遭罵名和唾棄,作家在讀者心目中的口碑和地位一落千丈,其作品也只有被扔到故紙堆里的份兒。
關于“評論”一詞,《現代漢語詞典里》這么解釋:批評或議論的文章。顧名思義,給作品寫評論就是批評或議論作品。評論家應該遵守的正確做法是:對閃光點要進行褒揚和贊美,對缺憾處要進行批評和提醒,這不僅所謂的公正層面的道德問題,更是對作者本人的高度負責,也應是評論家的基本職業操守。試想,如果一個作家整天沉浸在贊美詩中,他的作品能更好地得到改進和提升嗎?這樣做不僅不是對作家好,到頭來反害了人家。
要徹底解決拿“紅包”寫評論這個問題,就要求每位作家和評論家都要深刻認識以上幾點,認識到拿“紅包”寫評論的嚴重危害性,切不因貪圖一時之利而斷送了自己在文壇的美好前程。想必所謂的評論家和作家都知道“狼來了”的故事,希望大家不要成為故事中的主人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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