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關稱沒收臺版《冒犯書》,是因書中對“性描寫”未作刪節處理。這就奇怪了,在臺灣公開出版、可以自由閱讀的書籍,大陸民眾是不能閱讀的,否則就會把他們引向邪惡?
作家陳希我寫了一部小說叫《冒犯書》,2007年初由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,不久,臺灣出版了繁體字版。 同年6月,臺灣方寄給作者的12本樣書,被福州海關駐郵局辦事處查扣,移交海關總署審查。去年底,海關對該書作出扣留的決定,并定性為“違法行為”。今年4月7日,“陳希我案”舉行聽證會。聽證會上,海關稱因為臺版書未像人民文學出版社那樣,對書中“性描寫”作刪節處理,所以被沒收。
至此,陳希我因其“違法行為”成了很多人眼中的“壞公民”。快一年了,他也終于沒能從他的祖國取回自己親手寫就的著作。
我無法同意海關的處理。從邏輯上說,同意這個決定,也就意味著要同時認可如下推論:
1.臺灣民眾在閱讀中辨別善惡、自我管理的能力,要遠遠高于大陸民眾。所以在臺灣公開出版、可以自由閱讀的書籍,大陸民眾是不能閱讀的,否則就會把他們引向邪惡。
2.大陸的成年公民雖然被賦予了管理國家的權力,但是他們并沒有能力對這個時代中的各種知識和意見進行選擇,也無法獨立地完成對善惡的鑒別。
3.大陸的成年公民必須永遠處在接受控制與監察的孩提時代,必須由檢查員來決定與輔導他們能閱讀什么,不能閱讀什么。
4.那些掌握了書籍生殺權的審查者們,他們的學識、修養、公正均在一切作家和學者之上,更在一般人之上,所以只有他們才能決定一本書的存亡。
5.獲過多次政府文學獎、被很多評論家推崇的作家陳希我,在文學的判斷力上遠遠不如海關總署的審查員。審查員也比作家本人更珍視“陳希我”的文學名聲。只有審查員簽字了,我們這些沒有鑒別力的讀者,才能確保作家“陳希我”不是個騙子和色情傳播者。
6.善和惡的知識是可以被海關總署輕松識別的。只有從社會上清除那些惡的知識,才能保證公民行為的良善。因為政府已設立相關部門來管理成年公民在善惡知識上的接受問題,所以成年公民無需培養自我美德。
對以上推論,我一條也無法同意,所以我怎么能認可海關的這次作為?
在一個全球化、網絡化的時代,書籍早已成為一種冷媒體。海關總署對一本小說如此大動干戈,我倒真的懷疑這個機構的智商與動機了。
不記得是誰說過,好人只有在一個好政府中才能成為一個好公民。今天的事實是,作家陳希我無論寫過什么優秀作品,只要海關的這個決定不撤消,他的“違法行為”就會讓他一直成為很多人眼中的“壞公民”。
從這個角度說,海關不僅扣下了公民的閱讀自由,扣下了作家、書籍和知識的尊嚴,更重要的是,海關扣下了陳希我成為一個好公民的資格。
(作者為出版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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