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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蕭乾銅像官司引發的話題

  • 作者:李景端  來源:中華讀書報  整理日期:2008-4-25  

  •   前兩年,文壇有一樁新聞很引人注目,那就是圍繞蕭乾銅像引發的一場官司。事情原委是這樣的:2002年秋天,蕭乾夫人文潔若與趙丹女婿陳明遠簽約,由陳辦理在上海奉賢濱海古園安放蕭乾骨灰,豎立蕭乾銅像,并在名人文化陳列室中陳列部分蕭乾的照片和信件。為此,文潔若向陳明遠支付了銅像制作費及墓穴費等合計26萬元, 還給他蕭乾照片44張,名人信件9封等相關資料。事后文潔若遲遲未拿到開支的發票,到了上海又了解到,有多位名人在濱海古園建立銅像均是免費的,該園實際上也只收到陳明遠6萬元和15張照片。文潔若懷疑陳明遠從中欺詐,于是于2003年6月將陳明遠告上法庭。而陳明遠認為,做銅像花去20萬元,墓穴費花去6萬元,他一分錢也沒拿。歷經4次開庭,一時吸引許多人的關注,當年12月,一審判決文潔若敗訴,她不服上訴,2004年5月,終審維持原判。6月,文潔若赴滬將蕭乾骨灰及銅像遷移到上海海灣寢園,蕭乾的資料則存放魯迅紀念館。歷時一年多的官司,總算劃上了句號。

      近日我去看望文潔若,見她對此案仍忿忿不平。她拿出一大沓剪報、照片、信件和訴訟材料,歷數陳明遠是如何騙她的。我一邊聽著,一邊審視著她,發覺大姐比我10年前同她一起為《尤利西斯》蕭、文譯本簽名售書時確實顯得老了。自從蕭乾去世后,她不去美國兒子家享清福,堅持獨自留在北京忙寫作。那天她打開冰箱讓我參觀,里面塞滿了水果和蔬菜,她說現在主要吃這些,生活很簡單,所以不雇保姆。我當然知道,這些年文潔若稱得上“寫作狂”。她整理、補充、審定了《蕭乾散文集》、《蕭乾譯文集》、《蕭乾全集》、《蕭乾畫卷》等幾百萬字的文稿;兩次全面修訂了《尤利西斯》,先后在北京、臺灣、南京出版了該書新的修訂本;翻譯了川端康成的《東京人》等多部譯作,還發表了《蕭乾與巴金》、《蕭乾在二戰中》、《蕭乾談翻譯》、《喬伊斯在中國》等幾十篇文章。她因促進中日文化交流顯著的貢獻,在2000年受到日本外務省的正式表彰之后,2002年又榮獲日本天皇頒發的勛瑞寶章。想到眼前這位老人,都七十多歲了,對寫作和翻譯事業依然如此執著,卻偏偏又為了一樁官司,浪費了那么多時間。花了錢不說,還耗去沒法估算的精力,我心里頭說不出是同情、不平,還是惋惜和遺憾。當時我沒有多說,但事后我倒有不少感慨。

      對于這場官司,身為局外人,我無意去評論孰是孰非,我只是對名人身后做銅像這件事想議論幾句。也許受了“雁過留聲,人死留名”這種傳統觀念的影響,中國人好像非常看重死后要留名。普通人死后要修墓豎墓碑,而且越來越講究;至于名人,修墓還不夠,最好還要建個銅像,這些無非是想借助墓碑、銅像讓逝者的名得以保留、延續。后人對前人寄托哀思和懷念,這種心情可以理解,也無可厚非,但是否一定要用修豪墓和建銅像這種方式呢?特別是建銅像,這應該是一件很嚴肅的事情。對于功勛卓著的偉人和為國英勇獻身的英雄等普世百姓景仰的人物,后人建銅像以示紀念,這完全應該和必要。問題是,現在只要肯花錢,就可以為去世的親人建銅像,是否太輕率了?

      這樣做,我想到了至少有如下弊端:(1)不是由權威部門集中民意、而是由親屬花錢建的銅像,勢必缺乏對公眾的影響力。任何東西一濫了就必然“貶值”,建銅像也不例外;(2)銅像多了,難免疏于管理,流于形式。我曾在某高校圖書館的舊書堆房,看到過兩尊布滿灰塵的半身銅像。想當年它也許風光過一陣,但其結果恐怕有違建銅像的初衷;(3)中國土地有限,墳墓太多難以承受,同樣,能安放銅像的地方也是有限的。前面提到的把人家銅像置于舊書堆旁,這固然有點不敬,但又想到,倘若讓名人、校友的銅像都擺在圖書館顯赫位置,那么日復一日,總有一天會像滿為患。由此我聯想到錢鐘書和楊絳夫婦,他們一生淡泊名利,堅決反對無錫建立錢鐘書故居。楊絳以稿酬捐贈給清華大學的獎學金,也謝絕以他們的名字命名,只取名“好讀書獎學金”。我敬佩他們對待留名這種超脫的境界。基于上述認識,前不久戈寶權和南京著名老中醫鄒云翔的親屬,向我談起有意為戈寶權和鄒云翔制作銅像時,我不揣冒昧地向他們潑了一盆冷水。我說,把這錢花在整理、出版他們的著作上遠比做銅像更值。很高興他們接受了這個意見。將來若能對制作和安放人物銅像制定出一些規矩,那當然更好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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