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寫愛喝伏特加的女主角,她喝得半死
張小嫻的怪癖還不止這些,她寫作時絕不抽煙,也不喝咖啡,只愛喝一點玫瑰酒和香檳。 19歲時,她的第一份工作是給電視臺當編劇,從那時起就在家辦公,養成了穿拖鞋寫東西的習慣,她甚至有不同款的羊毛長襪,適合冬天穿。有時心情不好,她也會很體恤地為自己換一雙新拖鞋。
更奇特的是,她看什么書,就會不自覺地模仿主人公。“我喝過葡萄牙的波特酒,因為在讀的一部小說,男主角愛喝。”輪到她自己寫東西,《我終究是愛你的》里的女主角喜喜,最愛喝桃子味伏特加,她也去買來喝,為要找感覺。誰知喝得半死,伏特加的酒精度是40°“為了小說,我只好犧牲我自己。”小說出版,居然有位患心臟病的讀者打電話來,也要模仿。
她還曾寫了一半,急急忙忙開車去買面包,只為要寫到那種面包的口味。結果車子被抄罰單,“這個面包可真貴啊。”她自嘲,“寫東西的人大概都有些瘋吧。”
我只讀過她的小說《流波上的舞》,后記里她寫道:“我從24歲開始記日記。”這個習慣其實只堅持了兩年,后來寫專欄便停掉了。“其實寫日記有點騙自己,不管怎樣你還是會對自己手下留情,不會把所有的東西都寫出來。我好擔心哪一天我不在了,那些日記怎么辦。幸好寫的時候,我做了很多暗號。”來杭州,張小嫻隨身帶了一個小本,吃了哪些菜,她都會記錄,也許哪一天都是素材。
她愛的:不是愛情小說,是偵探小說
寫言情的張小嫻卻是一個偵探小說迷。她鐘情福爾摩斯和雷蒙·錢德勒筆下的神探馬洛,“一個有點憂郁的浪子偵探。我最喜歡錢德勒的《漫長的告別》,《湖中女子》也值得一看再看。”
“我是偵探小說迷、犯罪小說迷、謀殺小說迷和推理小說迷,愛情小說反倒看得最少。你問我為什么?不為什么,喜歡就是喜歡。”
勞倫斯·卜洛克的《睡不著覺的密探》是張小嫻最喜歡的偵探小說之一。男主角在戰爭中神經中樞受傷,再沒有睡過。“他的時間多得很,可以讀很多書,把自己貢獻給許多無望的組織,比如泛希臘友誼協會、英格蘭地平協會等等。這些小團體的名字念起來很拗口,讀到這里,我就忍不住笑。”
“這一群人全心全意追求的是一個毫無希望的夢想,比如他們想讓威爾士從聯合王國中獨立出來。無望的目標美得讓人心碎。假如說,商人追逐的是金錢,那么,作家這種人追逐的就是無望的夢想、破碎的關心、迂回的愛情和不曾存在的東西。”
“如同我愛聽靡靡之音,覺得所有的靡靡之音都繾綣如詩,我受不了那些勵志歌。只有最純真的人,仍會為毫無希望的夢想在心中保留一片天地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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