郭敬明從出道至今一直處在輿論的風口浪尖,4日,《紐約時報》的一篇報道讓他再次成為焦點,該報道評價他為“中國最成功的作家”。對于如此高的評價,很多讀者意見不一。(《重慶晚報》5月5日)
郭敬明不小心成了“中國最成功的作家”,《紐約時報》是否真的“高捧”了郭敬明?為弄清這個疑問,筆者登陸《紐約時報》網站,粗略瀏覽了原文報道,不覺啞然失笑。 通覽全文,“奇裝異服,表現得極度自戀”,最喜歡“半裸出浴、身穿名牌內衣和T恤的私密照”、曾陷入“剽竊”丑聞、“根本就不會去理會”別人的批評、“十分不屑”于90后作家的競爭、陶東風等知名學者批評郭敬明缺乏社會責任感……《紐約時報》如此素描的郭敬明可能是中國最成功的作家嗎?這分明是在描述一個生活不檢點而又自以為是的浪蕩子。
以貌似超然的客觀姿態明褒實貶,是《紐約時報》擅長的新聞報道手法。就對郭敬明的“褒獎”而論,這篇報道的不客觀之處頗為明顯。比如,以140萬美元的年收入,說是最成功的作家(商業指向),這未必符合事實。在筆者看來,這絕非《紐約時報》因價值判斷失誤而高捧郭敬明,而是故意用“春秋筆法”來含沙射影。試想,如果連中國最成功的作家都是報道中所描述的那樣,那么整個中國文壇又當如何慘不忍睹?
到此為止,我們終于明白《紐約時報》何以高度稱贊一個口碑并不真好、缺點并非太少的年輕作家是“中國最成功的作家”了。其“春秋筆法”,是以貌似超然的姿態在貶低中國的作家和中國政府的形象。如此報道,以“客觀”的事實“訴說”中國作家的“悲慘”狀況,以“山中無老虎,猴子稱霸王”來“高捧”郭敬明。
如此“贊揚”,我們作為旁觀者要讀出《紐約時報》的真實意圖才是。值得警惕的倒是《紐約時報》帶有挑撥貶低意味的報道,這不是一家負責任媒體的所作所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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